|
编号:建议14678号 | 建议主题:全国农电工的心声 | 建议类别:民生类 | 建议人: 小农电工 政治面貌:群众 | 提交时间:2011-11-15 21:07:35
| 内容: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一群为电力事业辛苦而身份受到歧视却干活在最前沿生活在最低层的“合同工”。99年农网改造至今十年来,我们担负着抄表,收费,维护,维修等工作我们无怨无悔。多年来,随着社会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而我们收入十分悬殊偏低是问题,已经严重影响着我们农电工对工作的最大热情。长期以往,势必导致恶性循环,造成后果将无法估量。
早在2001年1月3日,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了《关于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文件第二条中指出:“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所有职工是权益依法受到保护,平等一致”。
2011年“两会”期间关于企业职工收入差距突出问题也是焦点,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需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一线职工和农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缩小收入差距。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2011年 工作安排中提出:“要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且将此放在“加大改革攻坚力度”的总领下。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高票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新发出台后,打破企业内部的所有身份界限,企业内部只存在有固定期劳动合同制工人和无固定期劳动制合同工人二种身份,这条法规代表了党对我们这群打工弱势群众的关怀和爱护。
可是,新法出台了多年而我们所在的地、市和县电力公司仍在歧视我们,让我们做一样的活却享受不到一样的待遇,还派工不派车,严重的伤害了这群为电力事业辛辛苦苦工作的“农电工”。这群为电力事业默默无闻奉献自己的青春的群体,却一直在电力内部受到歧视和不公平的待遇,这样公平吗?公正吗?合理吗?在这里我们“农电工”依法要求得到合理的基本工资和待遇。
在国家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不得不恳求各位领导解决“农电工”的生活问题,我们“农电工”是感恩不尽的。
全体“农电工”拜上
地址:http://ezheng.people.com.cn/proposalPostDetail.do?boardId=1&view=1&id=358114
|
|
上一篇:服务更用心 客户才舒心下一篇:三相感应电机接线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