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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程规定,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其主要内容为:
1.停电;
2.验电;
3.装设临时接电线;
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栏。
上述措施由值班员执行,并应有人监护。对于无人经常值班的设备和线路,可由工作负责人执行。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采取下列组织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操作票制度;
3.查活及交底制度;
4.工作许可制度;
5.工作监护制度;
6.工作间断及转移制度;
7.工作终结及送电制度;
8.调度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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