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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信--宽甸满族自治县原乡(镇)电管站退休职工。

[复制链接] 认领更换作者
发表于 2012-6-2 22: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河北保定
我们是宽甸满族自治县原乡(镇)电管站退休职工。
依据国务院《国发[1999]2号》、国经贸电力[1999]294号、国电农[2000]442号、辽电办[2009]606号等文件规定,将我们原乡(镇)电管站,所有人、财、物全部纳入供电企业管理,实行农电企业国有产权整体无偿划转,农供合一,撤销农电体制,统由供电企业管理。
我们带着30多年的劳动成果,合并到供电企业,按照国家体改政策及劳动法的规定,我们理应享受与正式职工同等待遇,结果我们的合法利益没得到保护,原电管站人员的历史地位被否定,多年的贡献被抹杀,由此不承认我们的合法身份。
上访诉求:
第一、承认我们的合法身份;
第二、工资达到法定标准;各种福利待遇全市区统一;
第三、要求电力公司以文件形式作出明确答复;
宽甸乡镇供电所全体退休职工
谁来替我们说句公道话?

各位领导:
我们是辽宁省凤城市鸡冠山镇原电管站职工,电管站人员1999年,根据国发(1999)2号文件的规定:改革乡镇电管站的现行管理模式,将乡镇电管站改为县级供电企业所属的供电所或营业所,其人,财,物纳入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可在上划时让我们考试从分数高的取四名叫电管员,其他人就叫村电工、在上收前我们已是合同制工人(有档案可查农民合同工和合同工的档案是不一样的也可到凤城 劳动局调查)。
2009年辽宁省实行农供合一的电力体制改革对我们退休人员一切待遇全部取消。
我们原电管站人员用了一生的精力来建设我们所管的乡镇电网,电网建成了。现在电管站的财,物收走了,人却不管了。按国发(1999)2号文件电管站人员纳入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农村电工(即原来村里开资的村电工)通过考试择优录用,可我们是电管站全民合同制工人,不是农村电工却让我们考试择优录用要说我们不合格我们却顶岗到退休。
鉴于上诉情况我们这些原电管站退休人员有下面几点看法和要求:
按国务院2号文件精神办理“恢复全民合同制职工的身份”享受电力企业退休职工的相同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
电管站人员上划到供电企业是否是供电企业职工?不是依据是什么?是就应该享受供电企业职工同等待遇。
上收前我们已是全民合同工,非农业人口没有山林土地,上收后我们应该是什么身份依据是什么
上述三点敬请请领导调查解决和答复。

2001年3月20日
原电管站全民合同制工人被改为村电工退休人员
全体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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